上面三個印章為偽造的印章,下麵三個印章為山東一箭授權刻印的公章
  幾十位市民合法購買的自住房屋被法院查封,無法過戶;一家優質民企身陷官司黑洞,瀕臨破產;標的兩百多萬元的涉案原告系政府公職人員,被舉報至中紀委……引發江蘇、山東兩地這一系列借貸案件的“罪魁”,竟是3枚私刻的公司印章
  《法人》記者 王磊磊      
  發自山東泰安、江蘇徐州
  9月的一個上午,山東泰安泰山腳下一個名為玫瑰花園的小區內,雙手捂臉的業主於晶華顯得痛苦異常,一家4口住了一年的房屋突然要被江蘇徐州賈汪區法院拍賣的消息,在這個一心顧家的女人看來無異於晴天霹靂。
  “我們一沒攤上官司,二沒得罪人,怎麼法院說拍賣就拍賣?”於晶華告訴記者,自打今年4月份在報紙上看到了自己房子要被拍賣的通知,到現在便沒睡過一個安穩覺。更讓她感到絕望的是,這房本打算給已到而立之年的兒子做婚房,而得知消息的親家以沒房子為由,拒絕把女兒嫁過來。
  對於只關心自己眼皮子底下事情的於晶華而言,在她房產被拍賣的幕後,還有很多她並不清楚的真相,比如:和她一樣交了錢買房卻被徐州法院查封的業主還有15個;她的房子如果被拍賣,所得的錢將交給一個王建忠的徐州人,他是案件的原告,也是徐州市地稅局的公職人員;她所在小區的開發商,山東一箭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一箭)身陷十幾起頗具爭議的訴訟無法自拔,甚至瀕臨破產。
  顯然,她更想不到的是,引發這一系列後果的“罪魁”,竟是徐州一個叫王永勝的人和一個江蘇如東(在逃)叫顧理東的人私刻的三枚印章。
  假印章如何引發多起訴訟
  2012年8月9日,於晶華與玫瑰花園開發商山東一箭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並辦理房產交接手續。“買房花了65萬元,後來裝修買傢具花了20幾萬,就是給我兒子預備的婚房。山東一箭許諾,房產證和其他業主一起統一辦理。”於晶華告訴記者。
  就在今年4月,於晶華被朋友告知,自己所購買的房產和其他15戶一起被徐州賈汪區法院查封並準備拍賣,起拍價40萬元。“後來上網一查,才知道,起因是山東一箭在徐州被起訴。但房子是我們花錢買的,而且已經住進去一年多,法院不僅沒通知過我們,甚至沒有來實地調查就要拍賣,這不是要人命嗎?”於晶華一臉憤憤不平。
  無奈之下,於晶華和其他幾個業主曾多次向山東一箭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反映,甚至又自己掏錢聘請律師向徐州市賈汪區法院提起執行異議訴訟。
  作為案件的另一當事方,山東一箭更是有苦難言。在接受採訪之時,山東一箭法制辦主任劉齊介紹:“本來出售給業主的房屋要在今年統一辦理房產證,沒想到江蘇徐州和南京的兩地法院分別過來查封了40多套房子,有的房子甚至被輪候查封了4次。最鬱悶的是,這些欠的錢原本就不是一箭公司應該承擔的債務,一切都是王永勝以及顧理東私刻公章導致的。”
  究竟假印章背後隱藏著怎樣的故事?
  根據山東肥城市公安局起訴意見書顯示,2008年6月,山東一箭與王永勝簽訂協議成立山東一箭徐州分公司,並任命王永勝為分公司經理(王於2011年4月被免職)。分公司成立後,山東一箭給王永勝一套包括行政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在內的公章,該套公章在下方均帶有“徐”字(表明該公章系徐州分公司專用)。2010年,王永勝將公章下方的“徐”字摳掉,並偽造了山東一箭董事長劉華的手章對外活動。
  2010年,王永勝利用偽造的假公章,與徐州市金廣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廣源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承建夏橋義烏小商品城項目,合同總工程量約2600萬元。
  在多份承建合同和補充協議中,均提到一個名為顧理東的人,其身份為承包人、項目部總經理。根據記者掌握的多份借條、借款協議顯示,2011年期間,顧理東曾多次向多人借款達數千萬元。
  “根據王永勝在公安機關的供述,結識顧理東是通過徐州市賈汪區住建局一位王姓領導介紹,顧理東提出利用王永勝手中的資質一起接項目,顧理東和山東一箭並無直接關係。”劉齊介紹。
  劉齊告訴記者,在山東一箭在面臨多起訴訟之前,根本沒有聽說過顧理東這個人。顧理東之所以打著山東一箭的名義接工程並借款,源自於顧理東偽造的一份給金廣源公司的授權委托書。該份授權委托的內容為:山東一箭董事長劉華委托授權顧理東為山東一箭代理人,以公司名義洽談並簽訂合同。後經鑒定,加蓋在該份授權委托書上的山東一箭以及劉華手章系偽造。
  此後,徐州、泰安等三地警方以王永勝和顧理東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進行立案調查,並對該二人進行網上通緝。現在王永勝以偽造公司印章罪被提起公訴,而顧理東仍在逃。
  2012年8月,泰安市公安局出具《文件檢驗鑒定書》,結論為:“檢才所有(包括上述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授權書等多份合同文件)行政章印文、合同專用章印文,與現用以及更換下來的行政章、合同專用章均不是同一印章蓋印而成。”
  由於顧理東曾以偽造的山東一箭公章簽合同接工程,並大肆進行借款,顧理東出逃後,借款人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將山東一箭列為被告,至此,才有了上述於晶華以及其他業主所購房屋被封一事。
  公務員巨額借款被舉報至中紀委
  在眾多有關山東一箭和顧理東的民間借貸訴訟中,一起原告為王建忠、標的額為245萬元的案件引起了記者的關註,也正是該起案件直接導致了上述於晶華等人房產被查封拍賣。
  根據徐州市賈汪區法院(2011)賈商初字第1832號判決書顯示,被告山東一箭義烏小商品市場一期工程項目負責人顧理東以項目部名義找到原告王建忠借款建設該工程,2011年4月、6月,王建忠與顧理東簽訂兩份借款合同,共借款265萬元,顧理東尚拖欠245萬元本金及利息。
  據兩份借款合同落款處可以看到,借款人一欄均加蓋了“山東一箭建設有限公司夏橋義烏小商品市場項目部”的印章,顧理東也在合同上簽字,並以個人名義進行擔保。
  二審期間,山東一箭提出,公安機關已經對顧理東和王永勝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進行了立案,同時,顧立東在未逃期間,曾給王永勝出具了一份證明,其內容為:“本人顧理東所有的一切借款行為均與山東一箭無關。”但法院仍認為,顧理東是否有私刻項目部印章的行為,並不影響顧理東實施代理行為性質的行為成為立,判決山東一箭償還借款本金220萬元並支付逾期還款利息。徐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後,被告山東一箭通過判決書和法院瞭解到,王建忠系徐州市賈汪區地稅局公職人員,其妻無業。僅2011年兩個月,王建忠就對外借款265萬元。據山東一箭掌握的王建忠農行網銀交易明細和工行、建行、信用社交易回單顯示,王建忠2011年2月6日至2011年6月農行網銀流出的現金便有600多萬元,在其他金融機構尚有大量存款。
  根據判決書中的身份信息顯示,王建忠1974年生,“就算20歲開始工作,17年的時間僅靠工資怎麼會有這麼一大筆財富?我們不得不懷疑。”山東一箭法制辦主任劉齊表示。
  為此,山東一箭以公司名義向中紀委監察部進行了舉報。此後,山東一箭分別接到了來自中紀委監察部和賈汪區地稅局監察室的電話,但並未告知山東一箭處理結果。
  為了核實有關情況,記者前往賈汪區地稅局,辦事大廳的接待員告訴記者,王建忠就職於賈汪區地稅局第三分局,“叫他王科長就可以了。”在記者問到他的身份時,該接待員如此表示。
  此後,記者在第三分局的辦公人員公示處找到了王建忠的名字,職務為“科員”,崗位為“一般核實崗”。
  對此,賈汪區地稅局一位田姓主任表示,王建忠只是普通職工,並非科長,有關情況和調查結果需向監察室瞭解,可監察室負責人正在開會,要求記者下午再來。下午下班之前記者再次來到了辦公室,他告訴記者監察室負責人家中有事,直至下午下班記者仍未見到監察室負責人。
  第二天,賈汪區地稅局又告訴記者需向市局彙報才可接受採訪,記者發稿前,地稅局回覆記者:王建忠一直在稅務局工作,工資收入約70萬元;妻子開辦浴池,每年收入約20萬元;2010年轉讓一處自建房產,取得收入39萬元。
  優質民企身陷假印章官司黑洞
  劉齊清楚地記得,就在兩年多以前,山東一箭的辦公室門庭若市,前來洽談業務的絡繹不絕,自從公司莫名其妙地攤上這麼多官司之後,辦公大樓一下變得冷清起來。
  通過公開資料可以瞭解到,山東一箭始建於1965年,2004年改製為股份制企業,公司具備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曾被評為中國建設百強企業、山東建設企業綜合實力50強、善待農民工和諧企業等多項殊榮和建築行業獎項。
  公司董事長劉華系泰安市人大代表,曾被建築企業聯合會、建築技術與質量協會評為2009年中國建築業十大傑出貢獻企業家。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劉華告訴記者,從2011年起,由於王永勝、顧理東二人私刻印章、冒名頂替在外接工程、大筆借錢導致一箭公司面臨了17起訴訟,其中大部分均為民間借貸,總標的額將近7000萬元,“前前後後徐州和南京兩地法院一共查封了山東一箭40多套房產,一處土地,以及公司和各個分公司的賬戶”。
  由於公司基本賬戶被凍結,山東一箭兩年來無法參與招投標,公司更被登記上了法院系統的失信黑名單,所有業務幾乎一夜之間全部被迫停掉。劉華告訴記者,由於無法正常營業,山東一箭苦不堪言,兩年的時間里,不少員工甚至被迫辭職。
  坐在山東一箭法制辦公室內可以看到,在辦公桌上都堆滿了案件的材料,公司法制辦主任劉齊一臉無奈地說:“現在公司整天在乾的、在考慮的事就是打官司,偌大的一個建築企業,已經變成了一個法律事務所。兩年時間下來,公司的業務人員都變成了半個律師,再這樣下去,離破產關門已經不遠了。”
  “山東一箭關係到的並不僅僅是企業自身,一旦破產,眾多員工、在建工地上的農民工、購買山東一箭商品房的業主等等,他們的利益都會受到損害,這涉及到泰安當地經濟和社會的穩定。”泰安籍的全國人大代表王元成如此認為。金蘭英等三名全國人大代表和十餘名泰安市人大代表為此聯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遞交了報告,“希望引起重視,糾正錯案,起碼讓山東一箭恢復經營能力。”
  頗具爭議的17起案件
  “在17起起債權人訴顧理東、山東一箭的民間借貸案件中,在程序和實體方面均存在很多爭議,這也是導致山東一箭面臨如此困境的最直接原因。”山東一箭法制辦主任劉齊說。
  在王建忠案的判決書中寫明,被告人山東一箭的代理律師為劉新偉,劉新偉曾在寫給山東一箭的一份書面說明表示,自己受王永勝和顧理東二人聘請授權,代理合同有山東一箭的公章,此前對王永勝和顧理東偽造公司印章的行為並不知情。也就是說,在王建忠與山東一箭的案件前期審理過程中,山東一箭毫不知情。
  山東一箭法律顧問、泰安律師協副會長司嘉林認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公安機關已經對王永勝、顧理東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進行了正式立案,在有關案情沒有查清的情況下,應該本著“先刑事、後民事”的原則對民事案件中止審理。事實證據也說明,無論是承包合同還是顧理東的授權委托書所用,均利用的是假印章,“在這樣的前提下,還判定毫不知情的山東一箭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顯然有失公允”。
  值得一提的是,可以查實的義烏小商品市場工程總工程量只有2600萬元,但顧理東對外的借款竟高達4000多萬元,且項目並沒有完全竣工。對此劉華提出,這也是案件的爭議焦點:“究竟顧理東借款是用作工程投資,還是個人揮霍,借款的性質是個人借款還是公司借款,都是法院沒有查清的事實。”
  此外,劉華還向記者提出,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嚴重的超標的查封問題,“王建忠案標的僅200萬多元,但法院已划走60萬元,且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終結執行裁定書。在未收到恢復執行裁定期間,賈汪區法院繼續拍賣已被查封的房產。僅一份裁定書就查封了於晶華等人的15套房產,其價值近千萬元。退一步講,僅查封我們公司賬戶與房產也就算了,在未經調查的基礎上還查封了已經出售併入住的房屋,讓人不能理解。”
  對此,賈汪區法院分管執行的副院長劉德剛表示,目前有關山東一箭的執行案件共有7起,總標的2000萬元左右,2013年年初,賈汪區人民法院查封了玫瑰花園小區的房產,“當時我們在小區張貼了公告,並對14家進行了調查,沒有一家在房管局辦理了備案,也沒有一棟房子住了人或進行了裝修,整個調查過程都進行了錄像”。
  此外,他還介紹,直到拍賣公告發佈後,於晶華等14名業主才向法院反映並提起了執行異議之訴,“目前案件已經在審理階段,我們會依法依規慎重處理。”對於超標的查封和發佈終結執行裁定書一事,劉德剛解釋:“由於山東一箭涉案眾多,被查封的房產很多都是被輪候查封多次。業主所指裁定書只是本次執行程序的終結,並不代表所有執行程序全部終結。”
  對於案件中關於“先刑事後民事”、“個人借款還是投資”以及以假公章假冒山東一箭接工程借錢的行為該如何認定,賈汪區法院主要負責人表示,一開始他們對案件背景不太清楚。對案件存在的上述爭議,該負責人未置可否,但他強調,對該案件的判決,主要依照的是南京中院的一起生效判決。
  據瞭解,他說的這份判決指的是周波訴顧理東、山東一箭的案件,目前該案件已經審結,其情節與發生在賈汪區的多起訴訟基本一致。劉齊認為,正是該起案件“開了壞頭”,才影響了之後一系列案件的判決。
  究竟這多起訴訟背後還隱藏著怎樣的真相?《法治周末》將繼續關註。
(原標題:山東一民企身陷假印章官司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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